法院房屋评估可以网络询价吗
杭州临平刑事律师
2025-06-20
1.法院评估房屋时可采用网络询价方式,在执行程序里,这是确定房屋等财产处置参考价的途径之一。
2.若当事人无法议价或不能达成一致,且双方都要求网络询价,或被执行人书面同意,法院能通过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进行操作。
3.网络询价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况,当财产基本信息缺失、可能导致结果不公时,法院通常会委托评估,会根据实际选合适方式。✫✫✫✫✫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法院房屋评估可采用网络询价方式,特定条件下适用,不适用时会采取委托评估方式。
法律解析:
在执行程序里,网络询价是确定房屋等财产处置参考价的方式之一。若当事人议价不成或不能议价,且双方一致要求网络询价,或被执行人书面同意网络询价,法院可通过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进行。但网络询价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况,当财产基本信息缺失、采用该方式可能导致结果明显不公时,法院通常会选择委托评估方式来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总之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形选择恰当的评估方式。如果大家在房屋评估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法院在房屋评估中可采用网络询价方式,这是执行程序里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的途径之一。当当事人议价不成或不能议价,且双方一致要求网络询价,或被执行人书面同意时,法院能通过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进行。
2.但网络询价有其局限性,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况。若存在财产基本信息缺失、采用网络询价可能导致结果明显不公等情形,法院通常会采取委托评估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
3.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权衡网络询价和委托评估等方式的适用性,选择最为合适的评估方式,以保障评估结果的公平合理。为更好进行房屋评估,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提供准确财产信息;法院要严格审核网络询价适用条件,确保评估公正。✫✫✫✫✫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在法院执行程序里,对房屋等财产评估时,网络询价是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的一种方式。这为法院执行工作提供了多样化的手段,有助于提高执行效率。
(2)适用网络询价有一定条件,当当事人议价不成或不能议价,并且双方一致要求网络询价,或者被执行人书面同意时,法院可通过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进行操作。这种规定既保障了当事人的意愿,又规范了网络询价的启动流程。
(3)网络询价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况,若存在财产基本信息缺失、采用该方式可能导致结果明显不公等情形,法院通常会采用委托评估方式确定参考价。法院会综合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评估方式,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提醒:当事人应了解不同评估方式的适用条件,若对评估方式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当事人希望通过网络询价确定房屋评估价,在议价不成或不能议价时,双方可一致要求网络询价,若为被执行人,则需书面同意网络询价,这样法院就可能采用网络询价方式。
(二)若发现房屋财产基本信息缺失,或采用网络询价方式可能导致结果明显不公,可向法院提出,法院一般会采取委托评估方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可以采取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等方式。第四条规定,当事人议价不能或者不成,且双方当事人一致要求网络询价或者同意定向询价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进行网络询价或者委托评估机构进行定向询价。第八条规定,具有财产基本信息缺失、污染环境、存在安全性风险或者网络询价平台认为应当委托评估等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若当事人无法议价或不能达成一致,且双方都要求网络询价,或被执行人书面同意,法院能通过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进行操作。
3.网络询价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况,当财产基本信息缺失、可能导致结果不公时,法院通常会委托评估,会根据实际选合适方式。✫✫✫✫✫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法院房屋评估可采用网络询价方式,特定条件下适用,不适用时会采取委托评估方式。
法律解析:
在执行程序里,网络询价是确定房屋等财产处置参考价的方式之一。若当事人议价不成或不能议价,且双方一致要求网络询价,或被执行人书面同意网络询价,法院可通过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进行。但网络询价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况,当财产基本信息缺失、采用该方式可能导致结果明显不公时,法院通常会选择委托评估方式来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总之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形选择恰当的评估方式。如果大家在房屋评估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法院在房屋评估中可采用网络询价方式,这是执行程序里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的途径之一。当当事人议价不成或不能议价,且双方一致要求网络询价,或被执行人书面同意时,法院能通过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进行。
2.但网络询价有其局限性,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况。若存在财产基本信息缺失、采用网络询价可能导致结果明显不公等情形,法院通常会采取委托评估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
3.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权衡网络询价和委托评估等方式的适用性,选择最为合适的评估方式,以保障评估结果的公平合理。为更好进行房屋评估,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提供准确财产信息;法院要严格审核网络询价适用条件,确保评估公正。✫✫✫✫✫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在法院执行程序里,对房屋等财产评估时,网络询价是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的一种方式。这为法院执行工作提供了多样化的手段,有助于提高执行效率。
(2)适用网络询价有一定条件,当当事人议价不成或不能议价,并且双方一致要求网络询价,或者被执行人书面同意时,法院可通过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进行操作。这种规定既保障了当事人的意愿,又规范了网络询价的启动流程。
(3)网络询价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况,若存在财产基本信息缺失、采用该方式可能导致结果明显不公等情形,法院通常会采用委托评估方式确定参考价。法院会综合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评估方式,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提醒:当事人应了解不同评估方式的适用条件,若对评估方式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当事人希望通过网络询价确定房屋评估价,在议价不成或不能议价时,双方可一致要求网络询价,若为被执行人,则需书面同意网络询价,这样法院就可能采用网络询价方式。
(二)若发现房屋财产基本信息缺失,或采用网络询价方式可能导致结果明显不公,可向法院提出,法院一般会采取委托评估方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可以采取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等方式。第四条规定,当事人议价不能或者不成,且双方当事人一致要求网络询价或者同意定向询价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进行网络询价或者委托评估机构进行定向询价。第八条规定,具有财产基本信息缺失、污染环境、存在安全性风险或者网络询价平台认为应当委托评估等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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