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亮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

食品还在保质期内却发霉了,能否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8条索赔?

发布时间:2026-03-26 | 作者:吴亮律师 15555555523(微信同号)
在处理“食品还在保质期内却发霉了”的索赔问题时,消费者常出现以下错误操作行为,需加以避免:1.随意丢弃发霉食品:有些消费者发现食品发霉后,觉得麻烦就直接丢弃,导致无法提供食品实物作为证据,后续索赔时难以证明食品发霉的事实和程度。2.未保留购买凭证:购买食品时不索要或不慎丢失购物小票、发票等购买凭证,使得无法证明该发霉食品是从特定商家处购买的,增加了索赔的难度。3.拖延维权时间:发现食品发霉后,没有及时与商家沟通或向相关部门投诉,导致超过诉讼时效(食品安全问题索赔时效为三年),可能丧失胜诉权。如果您不确定自己的操作是否正确,或者已经出现了上述错误操作,建议尽快向律师咨询,了解如何弥补和维护自身权益。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对于“食品还在保质期内却发霉了,能否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8条索赔?”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发霉,消费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索赔。1.如果或若存在食品在标明的保质期内发霉,且并非因消费者自身储存不当等原因造成,则属于食品生产者或销售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2.如果或若存在消费者因食用该发霉食品而受到损害,例如导致身体不适等,则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能有权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食品还在保质期内却发霉了,能否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8条索赔?”这一问题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而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在“食品还在保质期内却发霉了”的情况下,发霉的食品显然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因此,消费者依据此条法律,首先有权向经营者(销售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如果经确认是生产或经营环节导致食品在保质期内发霉,即生产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还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则按一千元计。所以,食品在保质期内发霉,消费者是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进行索赔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食品还在保质期内却发霉了”这一情况,消费者在索赔过程中可能面临以下法律风险点:1.证据链风险:若消费者无法提供完整的证据链,可能导致索赔失败。例如,消费者仅能提供发霉食品的照片,但无法提供购买凭证,也无法证明该照片中的食品就是在某商家购买的且处于保质期内,商家可能以此为由拒绝赔偿。2.诉讼时效风险:消费者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三年内提出赔偿要求。如果消费者在食品发霉后很长时间(超过三年)才想起索赔,且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那么其索赔请求可能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不被法院支持。

上一篇:在化工厂工作导致皮肤过敏溃烂,能否紧急辞职且受法律保护?

下一篇:暂无

←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