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财产执行终结的认定
杭州临平刑事律师
2025-05-11
结论:财产执行终结需符合法定情形,包括申请人撤销申请、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被执行人公民死亡无遗产无义务承担人、追索特定费用案件权利人死亡、被执行人公民生活困难无力偿还且无收入来源丧失劳动能力,符合情形法院会作终结裁定。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财产执行终结有着明确的法定条件。申请人撤销申请,表明其主动放弃执行权利,执行程序自然可以终结;法律文书被撤销,执行便没了依据,理应终结;被执行人公民死亡且无遗产无义务承担人、追索赡养费等案件权利人死亡,分别使执行无法继续和权利主体消灭,执行终结;被执行人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执行不具备条件,也会终结执行。执行法院会对是否符合这些情形进行审查,符合则作出执行终结裁定。如果大家在财产执行方面遇到疑问,或不确定是否符合执行终结情形,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申请人撤销申请是执行终结的情形之一,当申请人放弃执行权利时,执行程序失去继续推进的基础,可终结。
(2)法律文书被撤销后,执行便没有了合法依据,这种情况下执行应终结,以保证执行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3)被执行人公民死亡且无遗产、无义务承担人,执行难以继续,只能终结执行程序。
(4)追索特定费用案件的权利人死亡,因权利主体消灭,执行失去意义,会终结执行。
(5)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债、无收入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执行条件不具备,也会被认定执行终结。执行法院会依据这些法定情形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提醒:执行终结情况复杂,不同案件有不同情况,若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以获取准确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若申请人撤销申请,放弃执行权利,财产执行程序可终结。
2.当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执行没了依据,应终结执行。
3.被执行人死亡,无遗产且无义务承担人,执行无法继续,予以终结。
4.追索“三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权利主体消灭,执行终结。
5.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收入且丧失劳动能力,不具备执行条件,认定终结。法院审查符合情形,会作出裁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财产执行终结需符合法定情形,包括申请人撤销申请、法律文书被撤销、被执行人公民死亡无遗产及义务承担人、追索特定费用权利人死亡、被执行人公民无力偿还且无收入来源和劳动能力等。一旦出现这些情况,执行程序可终结。
1.申请人撤销申请,表明其主动放弃执行权利,执行自然可终结。
2.法律文书被撤销,执行便失去依据,理应终结。
3.被执行人公民死亡且无遗产和义务承担人,执行无法继续。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权利主体消灭,执行终结。
5.被执行人公民生活困难、无力偿还、无收入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执行条件不具备。
执行法院审查符合上述情形后,会作出执行终结裁定。当事人应积极了解相关规定,若遇类似情况及时与法院沟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申请人应谨慎行使撤销申请权利,一旦撤销意味着放弃执行权利,执行程序就会终结,若之后又想恢复执行需慎重考虑后果。
(二)若发现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应及时告知执行法院,法院会据此终结执行。
(三)若被执行人是公民且死亡,要核实其有无遗产及义务承担人,若都没有,执行会终结。
(四)在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中,权利人要关注自身情况,若权利人死亡,执行会终结。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若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可向执行法院说明情况,法院审查符合条件会终结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财产执行终结有着明确的法定条件。申请人撤销申请,表明其主动放弃执行权利,执行程序自然可以终结;法律文书被撤销,执行便没了依据,理应终结;被执行人公民死亡且无遗产无义务承担人、追索赡养费等案件权利人死亡,分别使执行无法继续和权利主体消灭,执行终结;被执行人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执行不具备条件,也会终结执行。执行法院会对是否符合这些情形进行审查,符合则作出执行终结裁定。如果大家在财产执行方面遇到疑问,或不确定是否符合执行终结情形,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申请人撤销申请是执行终结的情形之一,当申请人放弃执行权利时,执行程序失去继续推进的基础,可终结。
(2)法律文书被撤销后,执行便没有了合法依据,这种情况下执行应终结,以保证执行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3)被执行人公民死亡且无遗产、无义务承担人,执行难以继续,只能终结执行程序。
(4)追索特定费用案件的权利人死亡,因权利主体消灭,执行失去意义,会终结执行。
(5)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债、无收入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执行条件不具备,也会被认定执行终结。执行法院会依据这些法定情形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提醒:执行终结情况复杂,不同案件有不同情况,若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以获取准确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若申请人撤销申请,放弃执行权利,财产执行程序可终结。
2.当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执行没了依据,应终结执行。
3.被执行人死亡,无遗产且无义务承担人,执行无法继续,予以终结。
4.追索“三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权利主体消灭,执行终结。
5.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收入且丧失劳动能力,不具备执行条件,认定终结。法院审查符合情形,会作出裁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财产执行终结需符合法定情形,包括申请人撤销申请、法律文书被撤销、被执行人公民死亡无遗产及义务承担人、追索特定费用权利人死亡、被执行人公民无力偿还且无收入来源和劳动能力等。一旦出现这些情况,执行程序可终结。
1.申请人撤销申请,表明其主动放弃执行权利,执行自然可终结。
2.法律文书被撤销,执行便失去依据,理应终结。
3.被执行人公民死亡且无遗产和义务承担人,执行无法继续。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权利主体消灭,执行终结。
5.被执行人公民生活困难、无力偿还、无收入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执行条件不具备。
执行法院审查符合上述情形后,会作出执行终结裁定。当事人应积极了解相关规定,若遇类似情况及时与法院沟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申请人应谨慎行使撤销申请权利,一旦撤销意味着放弃执行权利,执行程序就会终结,若之后又想恢复执行需慎重考虑后果。
(二)若发现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应及时告知执行法院,法院会据此终结执行。
(三)若被执行人是公民且死亡,要核实其有无遗产及义务承担人,若都没有,执行会终结。
(四)在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中,权利人要关注自身情况,若权利人死亡,执行会终结。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若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可向执行法院说明情况,法院审查符合条件会终结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下一篇:暂无 了